公司不让员工上班不给开除工资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单位不让职工上班,只要按时足额的支付其工资就是不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开除也不让上班,但是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就还是属于单位员工,享受正常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和获得工资报酬等,如果单位不安排当事人上班,也应该发放工资报酬,工资报酬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
-
公司开除员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020.11.22 339 -
上班公司不给开工资职工应该怎么办呢
上班后公司不给开工资的,职工可以: 1、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
2020.02.07 194 -
员工违规开除不给开除工资怎么办
公司说什么得拿出证据,否则空口无凭。不给工资,直接向劳动监察投诉。固定好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准备申请领导仲裁,要求支付第二月起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未付的工资。
2020.01.25 215
-
公司开除员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不给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全部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2022-04-03 15,340 -
公司不给员工上班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的,可以要求补发。 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以上情况,都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详见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
2022-05-10 15,340 -
公司不让上班, 不让员工上班, 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许劳动者上班,同时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属于拘禁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2022-03-09 15,340 -
不上班公司不给开工资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不上班的,只要劳动者能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病假期间工资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
2022-03-11 15,340
-
00:59
进入公司上班后不给工资怎么办进入公司上班后不给工资,劳动者首先可以和公司协商工资的发放时间,也可以直接到劳动监督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还可以到公司经营地或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1、在仲裁的时候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身份证明材料
1,079 2022.11.21 -
00:52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
3,129 2022.05.11 -
01:00
公司让待岗不开除怎么办公司让待岗不开除,最后被辞退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10,254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