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05-24 07:5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4回复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行为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行为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普法更多>>
  •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该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2020.04.24 289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2020.05.06 122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2.26 11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01:12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的是生产者或者是销售商,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规范,生产或者销售假药,足以危害到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客体,主要为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要求,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其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

    1,666 2022.04.17
  •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 00:59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的是销售者以及生产者违反了药品相关的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完全可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为: 1、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作罚

    1,548 2022.04.17
  •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立案标准 01:12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立案标准

    针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生产的药品中含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的物质;2、生产或销售的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会误诊的;3、药品说明上,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药品规定的范围,可能会造成误诊的;缺乏所

    1,192 2020.12.23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