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要求住院费用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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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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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的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过错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则都不承担责任,一方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部门依法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即生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几乎是法院判决确定责任的唯一依据。同时事故认定书作为认定事故发生原因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在确认赔偿金额中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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