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校外参加活动中的发生事故责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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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是学校的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加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的根据学生的具体受伤因素判断,是否属于学校的管理疏忽所致,如果是,则学校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不是,基于公平原则,学校可对该学生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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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谁担责
需要分情况讨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如果是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责任事故,需要由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其他第三人造成的,需要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其中,如果该第三人为未成年人,并且其监护人有责任的,
2022.04.12 1,055 -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谁担责?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学校担责。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并且受伤是由学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1.04.04 166 -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谁该负责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负责。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
2021.12.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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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对学生负有安全的责任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亦明
2022-04-09 15,340 -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或者校外活动,这对学生负有安全的责任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亦明
2022-04-27 15,340 -
一般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对学生负有安全责任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亦明
2022-04-27 15,340 -
请问一下,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对学生负有安全的责任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亦明
2022-04-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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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6
学生在校死亡赔偿标准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10,636 2022.04.17 -
01:10
在读大学生落户在学校可以买房吗
在读大学生落户在学校是否可以买房,需要具体分析。以北京为例,学校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户口,可以在北京买商住两用房,但是不能作为户口入京的条件。以长沙为例,大学毕业之后,可以通过学历落户方式落户长沙,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且在限购区域内没
4,594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