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代理人申请的自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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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属于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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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如下: 1、具体的诉讼请求; 2、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3、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 4、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刑事案件自诉状中应当包括: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证据的名称、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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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 2、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2020.08.31 150 -
自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2020.09.13 241 -
自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自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证据的名称、来源;如果有证人的,需要提交证人的姓名
2020.02.07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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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什么申请,自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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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自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二)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三)具体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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