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劳动纠纷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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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涉及工资的情况很多,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款,《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第四款规定,不定时工时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办理审批手续。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适用有关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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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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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管辖规定为:因为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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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受理范围
(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
2021-11-11 15,340 -
劳动纠纷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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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纠纷一般也可以被称为叫“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是日常中属于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指的是劳动关系的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和相关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针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一系列相关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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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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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