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变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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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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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后当事人再执行。
子女抚养费数额标准如下:抚养费是父母或有义务抚养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院根据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作出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和期限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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