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房屋确权案件的管辖有哪些

房屋确权案件的管辖有哪些

2023-07-02 09:4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2回复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侵权纠纷案件中合同纠纷、财产纠纷的管辖权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其他侵权纠纷则应当由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确权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

    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6.07 203
  • 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如下: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2020.05.09 151
  • 如何管辖房屋确权
    如何管辖房屋确权

    管辖房屋确权一般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确权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2021.01.12 363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屋确权案件哪些法院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

    2022-04-13 15,340
  • 房屋确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

    2022-04-11 15,340
  • 案件管辖权确定的方法有哪些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

    2022-11-12 15,340
  • 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

    2022-11-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01:16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确定,可按照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而对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等的行为,由该产品制造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清楚制造地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销售地的法院受理。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516 2022.04.17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578 2022.04.15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65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