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2010年4月买了一手楼,开发商已交楼,所以一直没有办理收楼手续,业主应该怎么办?

2010年4月买了一手楼,开发商已交楼,所以一直没有办理收楼手续,业主应该怎么办?

2019-06-30 17:5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6-30回复

国务院根据物权法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删除第十条第二款。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四、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并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有权拒收。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 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 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有权拒收。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律师普法更多>>
  • 楼盘和开发商不一致怎么办
    楼盘和开发商不一致怎么办

    楼盘和开发商不一致首先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来解决问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0.10.03 155
  • 开发商不按时交楼怎么办
    开发商不按时交楼怎么办

    开发商不按时交楼,购房者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开发生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021.04.07 112
  • 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怎么办
    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怎么办

    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有权拒收。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 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 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

    2020.11.27 184
专业问答更多>>
  • 购买了一楼住户的商用楼房, 下三层业主拒绝开放, 我该怎么维护权益

    我在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电梯楼房,该房在第四层,下三层是营业用房.我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购买合同时就表明要买此房用于经营旅店,现在房屋已交付给我,正当我准备装修时,楼上的其他住户却提出反对,说

    2022-01-25 15,340
  • 楼房开发商欠钱了,怎么办

    债务人以个人名义借款,虽然声明将借款用于楼房开发,债务人也是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开发公司与借款无关,债权人不能起诉开发公司承担偿还债务。对于债务,债务人不按约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应当以债务人为被

    2022-04-04 15,340
  • 一楼一楼二楼出租用益物权怎么办?

    法院会以费先生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其申请,你仍需从该房中搬出。依据法理,同一建筑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

    2022-03-15 15,340
  • 楼房开发商欠钱怎么办

    债务人以个人名义借款,虽然声明将借款用于楼房开发,债务人也是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开发公司与借款无关,债权人不能起诉开发公司承担偿还债务。对于债务,债务人不按约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应当以债务人为被

    2022-03-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居民楼一楼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01:14
    居民楼一楼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居民楼一楼可以办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办理就是需要一块相应的土地的,一般来说都是需要商业住宅楼的,但是在法律上也是允许民用住宅,进行相应的营业执照的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居民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

    8,926 2022.04.17
  • 开发商烂尾楼怎么处理 01:10
    开发商烂尾楼怎么处理

    烂尾楼是指的工程已经开始,但是在半途因故被迫停止而未能够完成建设的工程。购房者如果买到了烂尾楼,那么首先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看开发商能否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尽快完成后续的工程,这样也可以尽量减少业主的损失。如果开发商和业主无法达成一致的

    1,907 2022.04.15
  • 烂尾楼开发商怎么处理 01:08
    烂尾楼开发商怎么处理

    开发商出现逾期交付房屋房屋烂尾的情况,那么购房者首先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与开发商协商无果,那么就要尽快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已经资不抵债,那么购房者更应该尽快提起诉讼,以确定自己的债权。法院会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司

    2,738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