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新单位也可以不补缴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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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也常常错误的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自合同建立时就应当为员工缴纳保险。《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实际上,劳动关系一但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许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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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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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的,也要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不购买社保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了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自己除了通过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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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社保可以补缴吗?
可以补交,可以选择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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