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是不是说明复议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由于行政复议不存在被告,所以没有被告一说。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并不是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行政复议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
2020.10.08 452 -
行政拘留14天没转刑事拘留是不是证明没事了?
刑事拘留14天后没有放人也没有逮捕是合法的。我国刑事诉功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2020.09.05 228 -
行政拘留能不能复议
对于行政拘留能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
2020.02.29 113
-
行政拘留复议案件
1、关于诉行政拘留复议案件行政处罚的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不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暂时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2-06-27 15,340 -
行政拘留案件行政复议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
2022-08-27 15,340 -
诉行政拘留复议案件是什么
1、关于诉行政拘留复议案件行政处罚的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不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暂时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2-07-18 15,340 -
xx业案件行政复议说明
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主体、依据、程序);(2)应当遵循公正原则;(3)应当公开原则;(4)应当遵循及时原则(申请、决定、及时处理);(5)应当遵循便民原则。
2022-08-10 15,340
-
00:57
酒驾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酒驾是属于行政拘留,如果出了事故犯了罪就是属于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4,209 2022.05.11 -
00:57
醉驾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醉驾是刑事拘留。一般来说,对于醉驾要等抽血检验,取得确实的醉驾证据,然后再由县区以上公安部门前签发拘留证,之后才开始拘留。醉驾即使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可以按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醉驾驾驶造成其他危害后果,侵害不特定人群利益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
3,623 2022.05.11 -
01:14
打架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打架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具体要根据打架造成的伤情后果确定。情节较轻,一般是行政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11,44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