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就一定有生活必需品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要看是否有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了居住权: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
有户口就一定就有居住权吗
户口与居住权无必然联系。户口只能说明户籍关系,即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处。居住权源自所有权,即房子的所有人和他允许居住的人才有居住权,有户口不一定有居住权,有居住权也不一定有户口,二者没有必然性。
2021.01.05 271 -
无房产的被执行人有没有居住权
无房产的被执行人可以享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无需拥有房屋产权,是否具有产权不属于取得居住权的必要要件。 一、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产权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一个档案就可以证明了,查询
2022.07.02 152 -
有户口就一定有居住权吗
有户口并不代表一定有居住权。即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户口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
2021.04.20 132
-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执行?被执行人以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也可执行。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
2022-01-27 15,340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供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可以不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起诉请求偿还。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
2022-04-20 15,340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供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可以不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起诉请求偿还。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
2022-01-26 15,340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供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可以不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起诉请求偿还。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
2022-04-28 15,340
-
00:56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6,045 2022.04.17 -
00:55
2021年灵活就业有生育保险吗灵活就业没有生育保险。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劳动者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只能去社会保险经办
8,515 2022.04.12 -
00:55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4,03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