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应如何做法律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保管本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破产清算的的程序: 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2、制订清算方案。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4、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破产宣告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破产受理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
-
破产清算和破产宣告是什么
宣告破产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2020.10.21 360 -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1.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在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2020.02.19 255 -
宣告破产的条件及破产宣告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管理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在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程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债务人企业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后,至依法被破产宣告期间,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2020.01.20 180
-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吗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
2022-10-14 15,340 -
破产清算可以宣告破产吗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
2023-05-14 15,340 -
破产清算是否会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
2022-11-20 15,340 -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是什么?破产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
2022-04-16 15,340
-
01:03
公司破产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首先,公司的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公司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清算组发现公
944 2022.04.17 -
00:56
公司如何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以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5日内
612 2022.04.17 -
00:59
破产企业如何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所以,企业破产后要进行清算,首先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同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在破产申请书中,载明申明目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等必
1,44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