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的执行情况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才会执行担保人。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债权人都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足以偿还的,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优先考虑更有利于执行的形式。
-
什么情况下执行担保人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
2020.11.01 687 -
债权债务担保如何执行
债权有担保的,担保权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来实现债权;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担保物所得的价款来优先受偿。在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的价款部分归担保人所有,不足部分则由债务人承担。
2021.01.03 130 -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才会执行担保人。
2020.09.17 221
-
执行中的担保债权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
2022-03-24 15,340 -
担保债权的执行程序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
2022-04-20 15,340 -
在执行中担保债权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
2022-04-21 15,340 -
什么情况下执行担保人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
2022-06-07 15,340
-
01:02
担保人不担责是哪5种情况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851 2022.04.25 -
01:12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哪5种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14,520 2022.04.17 -
01:04
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705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