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用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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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并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设立乡镇企业和村民建造房屋,除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乡、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外。可以看出,中国用于集体建设的土地分为乡镇企业、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用地。
我国对于建设用地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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