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如何报名性裁决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申请仲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二)审查立案。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仲裁程序。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开庭审理。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五)仲裁调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六)仲裁裁决。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职工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其他裁决不服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仲裁调解书、裁决书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般来说,申请公租房会经过备案、意向登记、摇号、签约入住等流程。但按房源归属不同,市区两级可分别组织申请工作。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持有的房源为例,详细介绍下具体的申请流程。1:备案,“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2:意向登记,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3:摇号,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4:签约入住,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摇号居民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摇号后,号数排在前面的先选房。选房方式采取电脑点击方式,时间是3分钟,就像自选电话号码一样,用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由于在此之前给予申购人两个星期以上的看房时间,所以三分钟足够了。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1、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公租房申请人群主要面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2、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特别提示: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
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13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
2020.05.24 604 -
南京如何转让房产
南京转让房产有以下方式。如下:1、南京转让房产,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进行转让;买卖双方通过签订转让协议,支付房款后,办理登记,造成转让;2、南京转让房产,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3、南京转让房产,可以通过中介公司帮忙转让。在南京转让房产以后,
2022.04.13 732 -
南京公租房有房子能申请吗
能。南京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需要满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条件。
2020.06.03 161
-
南京市公租房申请性裁决程序
(一)申请仲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出具收件
2022-04-01 15,340 -
南京公租房如何申请
在南京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较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
2021-10-14 15,340 -
南京的公租房如何申请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下,城市常住户口满5年,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米以下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新就业人员; 3、在本市有稳定职业,非本市
2022-08-13 15,340 -
南京公租房申请如何办理
(一)申请仲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出具收件
2022-04-01 15,340
-
00:53
南京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
南京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1、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2、查看补贴申请条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 3、开具租房发票或者租赁备案; 4、然后凭借租房发票或租赁备案,进入我的南京APP申请补贴; 5、按照操作提示填入对应信息,提交申请;
2,679 2022.05.11 -
01:04
租房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租房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如果租房合同对纠纷作出明确约定的,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租赁关系中的双方,对于纠纷的内容和标的,如果在合同上约定的很清楚,就不要做过多没有意义的指责,按照契约精神,按照合同规定处理就好了。 2、双方可以
797 2022.06.22 -
01:05
改名后房产证如何改名
改名后房产证的改名流程如下: 1、须先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
3,19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