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撞死人属于什么行为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第一种,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当场死亡,这种属于交通肇事罪,不是故意杀人罪。像有些人看到自己撞死人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害怕,为了怕自己坐牢就开车逃跑,这样的行为就是交通肇事罪。 第二种是将受害人撞成重伤,最终死亡,其罪名和交通肇事罪是一样的,因为基本和当场死亡是相似的,所以不存在故意伤人罪。 第三种是开车将受害人撞成了轻伤或者是不算重伤,但是将受害人置之不理,甚至是丢弃到荒郊野外,致使受害人因为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这样的属于交通肇事以及故意杀人罪。 第四种,行为人将受害人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制裁逃逸,而受害人在去医院抢救过程中再次出现车祸导致死亡,那么,逃逸者只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即可,不承担后面的罪行。 第五种,行为人将受害人以救助为名丢弃,导致受害人因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属于间接杀人罪,符合逃逸致死罪名。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开车撞死人是犯罪行为。具体是:如果是故意开车撞死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交通肇事撞死人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逆向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处罚是罚款20~200元,扣3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都必须右侧通行,不得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驾驶飙车属于什么行为
飙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恶劣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犯罪行为,一般会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飙车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0.11.24 636 -
驾驶车辆遮挡自己牌照属于什么行为
故意遮挡车牌属于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扣罚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
2020.08.28 535 -
开车撞人属于什么行为
故意开车撞击特定人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开车故意撞击不特定人群或多数人群,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该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可以由行政管理法规对其进行规制。
2020.08.02 421
-
开车撞死人属于什么行为
第一种,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当场死亡,这种属于交通肇事罪,不是故意杀人罪。像有些人看到自己撞死人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害怕,为了怕自己坐牢就开车逃跑,这样的行为就是交通肇事罪。 第二种是将受害人撞成重伤,最
2022-03-27 15,340 -
醉酒驾驶撞死人属于什么罪
醉酒驾驶撞死人的,一般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022-10-15 15,340 -
无证驾驶摩托车与货车相撞属于什么行为
1、无证驾驶摩托车与货车相撞的处理: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具体到某一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全部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并不一定无证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不论是否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都要
2022-06-25 15,340 -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大车撞伤属于什么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
2022-04-05 15,340
-
01:33
无照驾驶属于什么行为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无照驾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无照驾驶车辆一般受到的处罚有: 1、无照驾驶一经发现,需要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一般由公安机关判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无照驾驶车辆行为一经发现,由公
4,893 2022.04.15 -
01:15
醉驾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醉酒驾驶已经构成了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如果交警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每100毫升血液中检测出80毫克以上酒精含量,就构成醉酒驾驶。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并且吊销机动
3,035 2022.05.11 -
01:06
遮挡车牌属于什么行为
遮挡车牌属于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机动车驾驶人
5,12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