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职工的工伤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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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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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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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未提交充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正的工伤认定案件,工伤认定机关不予受理。逾期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用人单位不服的
2022.04.16 701 -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2020.04.14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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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被受理情形: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2020.04.01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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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足够的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下达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进行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应不予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
2021-10-19 15,340 -
不予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工
2022-06-06 15,340 -
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从业人员有下列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之一的,会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2-08-03 15,340 -
不予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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