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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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办理流程: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七、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八、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十一、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备案材料: 一、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三、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四、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五、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六、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七、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八、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情况(报名公示、报名表及公示照片),基本情况介绍。 九、提前15天召开业主大会公示及会议流程。(公示照片) 十、业主大会签到表。(业主姓名及具体门牌) 十一、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十二、筹备组工作报告。 十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情况。(选票样本、选举统计表、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十四、管理规约、议事规则通过实行稿。 十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名单。(公示内容及照片) 十六、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七、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备案说明:公示内容及照片均要反映出公示位置和公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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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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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
2020.05.09 612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程序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 1、小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 1、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0.08.17 1,386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1、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4、将成立
2022.03.14 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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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办理流程: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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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又是怎么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的程序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
2022-07-06 15,340 -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及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的程序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
2022-05-18 15,340 -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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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如下: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3、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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