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都有什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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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都是债权保障的担保手段。人的担保是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全部责任财产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以保证担保为其基本形式。保证关系中,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称保证人。物的担保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担保三种。物的担保关系中,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又称物上保证人。第一,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物的担保责任绝对优先,休让人早伺先诉讥辩仪,其理由是:债务人是本位上的债务承担者,保证人仅是代替其承担责任,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仍然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首先处理该物清偿债务,可以避免日后再行使追偿权。第二,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又可以要求物上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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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 (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 (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
反担保与本担保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二、概念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三、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 四、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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