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的劳务派遣管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三)派遣期间,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经本单位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发现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的30%,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50%,发现三次即退回派遣单位。 (五)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单位申报工伤。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正常的情况下派遣工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也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一个月后自动离职无需同意。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劳务派遣工的档案管理模式:及时为新招聘劳务派遣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及时为劳务派遣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派遣协议到期,根据企业和劳务派遣工的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其他。
-
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劳务派遣员工档案的管理: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4、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5、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6、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
2020.04.27 214 -
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劳务派遣员工档案的管理: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2020.11.05 442 -
劳务派遣是在职人员吗?
属于在职人员。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劳务派遣是国家承认合法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机构应用工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和标准,为用工单位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供用工单位用工。
2020.04.16 574
-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
2022-03-21 15,340 -
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
2022-04-23 15,340 -
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程序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
2022-05-09 15,340 -
劳务派遣员工员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
2022-05-08 15,340
-
01:11
劳务派遣办理
劳务派遣办理流程如下: 1、用工单位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2、劳务派遣组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组织发布信息,推介职位,招募人才; 4、劳务派遣组织与被派遣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组织被派遣人员岗前培训; 5、被派遣
2,060 2022.04.18 -
00:55
劳务派遣工伤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的处理程序,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及时送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依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支付赔偿金。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要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的30天内,向社会保险行政
2,429 2022.04.17 -
01:15
劳务派遣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证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申请。单位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法律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证明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需要实质审查的,应当指派
4,94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