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国家对外贸易失职罪

国家对外贸易失职罪

2022-05-07 18:1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7回复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根据国家是否禁止、限制的不同,又可以分为3种情况: 其一,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主要有: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或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印刷品、手稿、图片、胶卷、音像制品、软件等物品;烈性毒药、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制品;有碍人畜健康,来自疫区或者其他能传播疾病的仪器、药品等;按规定允许携带除外的人民币;濒危和珍贵植物(含标本)及种子和繁殖材料;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一般性动物及其产品;等等。 其二,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即国家对其进出口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物品,如烟、酒、汽车、摩托车、电视机、电冰箱、计算器、个人电脑、外币及有价证券、通信保密机、无线电收发报机、贵重中药材及其成药等。 其三,国家不禁止、不限制进出口但应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如服装、精矿、海蛰、淡水鱼、虾、土特产品等出口物品;陶瓷、塑料、化妆品、玻璃制品、造纸原料等进口物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为方式的具体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根据修订后的本条的规定,只有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核材料、伪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贵重金属、珍稀植物、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之外的其他货物、物品的,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普通货物、物品主要是指应纳税的、国家允许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对于这类物品,国家并不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必须通过征收关税对其需求进行适当的调节。一般来说,只要对我国国计民生不发生重大影响,对我国国内经济发展不发生重大影响的货物、物品,如我国的服装、土特产品,国外的玻璃制品、化妆品等都可以自由进出口,但是必须依法缴纳关税。 2、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进口货物、物品 (1)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关税,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根据我国《海关法》第57条规定,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入境时未缴纳关税,因此不能象其他国内商品一样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如果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保税货物不能复运出境需转入国内市场的,必须事先经过海关批准并补缴关税,如果行为人不经允许擅自采取隐瞒、欺骗手段在境内出售的,即属于走私行为。 (2)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关税,擅自将捐赠进口货物、物品或者其他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 根据《海关法》第40条规定,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可以减免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免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国务院批准的海关总署《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管理规定》第9条和《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第4条分别对经济特区进口的减免税货物、物品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口的免税货物、物品作了具体规定。此外,属于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还包括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而必须引进的仪器、设备;学校、科研机构专为教学科研而用的某些设备、器材等。 根据《海关法》及其他海关法视的规定,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按特定用途使用。因为对这些货物、物品实行减税或者免税,是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或其他社会发展需要而给予某些地区或单位的优惠政策,这些货物、物品的流通、使用就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任意让其流人市场,否则就等于境内任何地区、单位都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减税或免税进口货物,这势必破坏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影响国家经济建没,因此我国法律将擅自出售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规定为走私行为予以惩治。 3、间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 根据本法第155条的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一般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门的货物、物品等以外的其他违禁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以及伪造、买卖海关单证及进出口许可证用于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的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这种间接走私行为又可称之为准走私行为或者牵连走私行为,因为这类行为的主体并没有直接从事走私活动,但其行为又与走私有很密切的联系,甚至有的行为人与走私分子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由于这些行为的存在,使走私的货物、物品得以迅速销售、扩散,使走私分子的目的得以实现,因而这类行为与走私行为一样对国家外贸管制造成破坏,情节严重的也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上述行为中,“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是指明知对方是走私分子,并且直接向其收购走私货物、物品:“没有合法证明”是指不符合我国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出口商品一般必须从国家指定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但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凭进出口单证进出境,既无“许可证”又无“单证”的,即属没有合法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走私:“海关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时向海关进行申报的专用单证,如报税单等:“进出口许可证”是指国家外贸管理机关签发的允许货物、物品进口或出口的凭证。 上述走私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应以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达到较大为标准。根据本条的规定,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的,价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可以视为数额较大。除此之外,武装掩护走私、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则可直接视为“情节严重”而认定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外汇风险种类较多,基本上可概括为5大类:交易风险、折算风险、经济风险、外汇买卖风险及外汇储备风险。下面就这5种风险进行简要阐述: 1、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就是企业在交易结算过程中,由于外币和本币的比值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亏损风险,换句话说,企业在进行外贸交易时,普遍都是以外币计价成交的,交易过程中,由于外汇汇率的改变使得实际获得的本币现金流量减少或实际支付的本币现金增多而产生的亏损。该风险主要产生于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具体账目表现为以外币计价的未结算的应收或应付款项、预收或预付、期货交易、远期承兑汇票、国际投资及国际借贷等。 众所周知,时间是外汇风险的构成要素之一,国际贸易过程中,无论采取即期支付还是延期支付方式,都会经历一段时期,而此期间汇率是不断变化的,从而给贸易商带来了结算风险[2]。举例说明,一家贸易公司出口价值10万美金的商品,合同签订时汇率为1美金=7.3元人民币,出口方按照合同价格就可以收到73万元的人民币,由于货款要1个月后才能收到,倘若收款日汇率为1美金=7.2元,那么出口方收到的10万美金就只能兑换成72万元人民币,无形中就损失了1万元人民币。 2、折算风险 我国会计法规规定,我国企业需采取本币就企业一段时期内的经营状况及财务内容进行核算。折算风险是指外贸企业就外币债权、债务进行会计报表处理时,在折算成本币计价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在折算过程中,由于不同时期资产、负债的评估情况各异,导致损益不同,加之汇率变化水平也不尽相同,因而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就会产生一定的评估风险。譬如,我公司作为一家外贸企业,于2014年12月初购进一台设备,价值为10万美金(含税费),此时1美金=7.2元,我公司应付账款72万元人民币,2014年12月底财务报表出具时,此时汇率为1美金=7.3元,资产价值在报表中反映为73万,比购入时价值多出1万。这就是折算时汇率与购入时汇率不同所造成的评估过大风险。 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汇率的不可预料性使得企业未来收益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经济风险只是对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的预期评估,是外贸企业进行整体市场规划的一个过程,也是企业预测能力的体现,预测结果准确与否都将直接影响企业生产、销售、市场开发及筹资等战略性决策的展开。 4、外汇买卖风险 外汇买卖风险是在外汇买进和卖出过程中产生的,该风险表现为外汇市场上的投机行为,通过汇率波动赚取差价利益。该风险为从事外汇买卖交易企业的最主要风险。 5、外汇储备风险 为弥补应付外币收支需要,外贸企业都会储备一定的外汇,在外汇储备持有期间,如果储备货币的汇率发生变动,引起外汇储备价值发生损失,就会形成外汇储备风险。为有效规避这一风险,外贸企业应当适时依据汇率变动和支付需求,随时调整结构,将企业损失降至最低。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国际贸易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是指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它是各国(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

律师普法更多>>
  •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可分为几类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可分为几类

    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贸易外汇收支是决定一国国际收支状况的最主要项目,因此对贸易外汇的管制就成为各国外汇管制的重点。 (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非贸易外汇收支的范围比较广泛,除贸易外汇和输出入国境的国

    2020.01.03 1,002
  • 国家对外职能
    国家对外职能

    国家的保卫职能,是维护国家的独立与安全,捍卫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防御外敌的侵犯和颠覆。国家的交往职能,是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从事对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技术等的交往和合作,调整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创造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环境。任何一个

    2020.08.16 973
  • 什么是对外贸易代理?
    什么是对外贸易代理?

    对外贸易代理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根据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委托,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进出口手续、盈亏由委托人承担的对外贸易活动。

    2020.06.26 199
专业问答更多>>
  • 国家对外贸易失职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

    2022-03-15 15,340
  • 国家对国外贸易的有哪些限制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

    2022-03-30 15,340
  • 什么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的作用

    对外贸易不仅将商品生产发展水平高的国家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将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到交换领域,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渗透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具有商品和交换

    2021-11-29 15,340
  • 外国贸易的限制国家有哪些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

    2022-04-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01:17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三种:1、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它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2、是通过仲裁解决。合

    2,402 2022.04.17
  • 什么是补偿贸易 01:09
    什么是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一般是指买家在信贷的基础之上,从境外厂商处进口机器设备、先进技术,以及其他原材料,并约定在一定时间之内,以产品或者劳务等等形式进行偿还的一种贸易方式。一般针对缺乏先进的技术和外汇的国家,利用补偿贸易的形式可以很好的用外资买进先进的技

    269 2022.04.17
  • 如何开贸易公司 01:12
    如何开贸易公司

    贸易公司,通常指的是从事劳务以及货物交易的公司,贸易公司一般最低的注册资本不可少于3万,并且最低注册资金的比例需为10%和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范,申请开设贸易公司的流程为: 1、首先需要注册公司; 2、待公司注册下

    13,088 2022.04.15
国际贸易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