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检查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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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情况有: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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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监视居住采取哪些方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 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
2020.03.17 177 -
公安机关检查证和搜查证区别
1、搜查令:搜查的对象可以是人、住所、物品等场所,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可能隐匿犯罪、刑事证据的人。 2、检查证:检查的对象只能是人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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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用哪些方式进行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
2020.03.18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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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1
2021-09-30 15,340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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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侦查方式
按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采取的侦查方式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
2022-02-04 15,340 -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有哪些检查内容
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中要检查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和现场道路状况。检验、鉴定应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10天
2021-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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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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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方式有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的内容规定,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1、使用现金购买资产,指的是并购公司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2、使用现金购买股票。指的是并购公司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 3、使用股票
553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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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扣划的机关有哪些
有权扣划的机关有: 1、法院; 2、税务机关; 3、海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有权冻结扣划的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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