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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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职工的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孕期女职工的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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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如何保护女职工的权益?
如果孕期女职工的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有下列保护的方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及时地向人民法院
2020.10.06 153 -
女职工权益保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
2020.06.21 252 -
女职工孕期保护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强度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020.02.04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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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
2023-03-09 15,340 -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
2023-06-03 15,340 -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另外,根据很多地方法规规定,晚育女
2023-06-15 15,340 -
女职工孕期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
2022-03-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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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著作权的保护期
针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则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其他组织或者是法人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出现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后50年
1,398 2022.04.15 -
00:53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如下: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 2、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
5,936 2022.06.22 -
00:57
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职工社保缴费比例规定如下:缴费比例是由每个市自行决定的,因此每个市的比例都可能有所不同,目前大多数缴纳比例的规定如下: 1、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 2、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3、生育保险单位承担0.8%,个人
3,34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