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一方手写欠条后妻子可以起诉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在离婚时,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的生产及经营活动无关。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或满足个人私欲而奢侈挥霍所负的债务,一方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对于以夫妻一方为当事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并未明确是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对此债务有涉及的,仍应进行审查。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
2021.04.19 103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
2021.02.03 125 -
夫妻一方欠债可以起诉吗?
夫妻一方欠债是否可以起诉双方要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不能起诉夫妻双方,只能起诉债务人。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
2021.02.16 149
-
在离婚前夫妻一方手写的欠条起诉的时候可以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
2022-04-10 15,340 -
夫妻一方手写欠条离婚后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还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
2022-04-14 15,340 -
离婚前夫妻一方私下手写欠条,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
2022-03-25 15,340 -
离婚前夫妻一方私下手写欠条,离婚后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
2022-04-14 15,340
-
01:03
夫妻一方欠债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欠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而起诉状当中,应当记载以下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 具
563 2022.04.25 -
01:07
夫妻一方服刑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服刑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但是由于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采用协议离婚难度较大,因此现实生活中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另一方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向原告住所
4,259 2022.05.11 -
01:02
夫妻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
519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