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因为夫妻一方吵架引起离婚

因为夫妻一方吵架引起离婚

2023-05-05 21:0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5回复

如果由于吵架,一方不能坚持这段婚姻,但是另一方不同意协商离婚,可以上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婚姻一场来之不宜,建议尽量通过协商离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而依一定行政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如果男女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准予离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因夫妻常吵架而想离婚可以。

律师普法更多>>
  • 夫妻因为小事吵架吵到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因为小事吵架吵到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吵架要离婚,可以使用如下方法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

    2022.11.07 1,047
  • 夫妻因为吵架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夫妻因为吵架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夫妻吵架要离婚的,应当先与妻子协商是否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坚决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1.01.02 323
  • 因为吵架引起对方犯心脏病怎么办
    因为吵架引起对方犯心脏病怎么办

    具体来说: 一、在吵架时,如果知晓,会有一定责任; 二、对方在吵架时是否犯心脏病,如果在吵架当时没有犯病,而是在各自走后犯病,那么与当事人的关系就不是很大,如果对方要求赔偿,则需要举证证明。

    2021.03.03 2,392
专业问答更多>>
  • 夫妻一方因素吵架离婚

    如果由于吵架,一方不能坚持这段婚姻,但是另一方不同意协商离婚,可以上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2022-04-14 15,340
  • 因夫妻一方吵架离婚流程

    如果由于吵架,一方不能坚持这段婚姻,但是另一方不同意协商离婚,可以上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2022-03-29 15,340
  • 因为夫妻经常吵架想离婚的?

    因为夫妻经常吵架,想离婚。如果当事人可以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议,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2021-11-06 15,340
  • 夫妻吵架离婚时吵架是为什么

    如果夫妻经常吵架,不可以单独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因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的情况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2022-07-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吵架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01:13
    吵架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吵架可以辅助证明夫妻感情问题,而离婚诉讼的关键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单纯的吵架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根据婚姻法规定,法定破裂的情形就包括:1、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甚至是遗弃的行为;2、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3、双方

    1,597 2022.04.17
  • 夫妻一方欠债如何起诉离婚 01:03
    夫妻一方欠债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欠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而起诉状当中,应当记载以下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 具

    612 2022.04.25
  • 夫妻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01:02
    夫妻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

    571 2022.04.2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