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合同双方在条款中约定了,房东在某个时间需要将户口迁出,那么届时房东不迁出就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应当向卖方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卖方也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2022.04.13 653
-
买卖人在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
2022-04-01 15,340 -
买卖合同解除后,买受人能否要求出卖人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
2022-03-22 15,340 -
买方逾期未取得房产证卖方能否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办理房产证属于出卖方的义务,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
2022-02-10 15,340 -
什么情况下,买卖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
2022-03-23 15,340
-
01:06
买卖合同中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要看买卖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无具体约定。如果买卖合同直接约定了违约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则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的,则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根据《
1,179 2022.04.17 -
01:08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五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其中,继续履行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时,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另外,补救措施有多种
2,235 2022.04.17 -
00:59
卖税票要承担什么责任
卖税票要承担以下责任: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牟取暴利,目前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越来越多,实际上已然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制改革,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
1,91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