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竞业限制条款属于违法行为吗?

竞业限制条款属于违法行为吗?

2023-01-23 13:1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23回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违反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请求劳动者给付赔偿。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是指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指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单位和劳动者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的补偿: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违反竞业限制的责任: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合法,但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律师普法更多>>
  • 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指
    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指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

    2020.11.13 402
  • 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
    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

    竞业限制可以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该条款是选择性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约定;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则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020.11.28 189
  • 竞业限制条款的期限为多久
    竞业限制条款的期限为多久

    竞业限制条款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020.02.17 119
专业问答更多>>
  • 竞业限制条款属于劳动合同条款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

    2022-12-09 15,340
  • 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

    2022-11-30 15,340
  • 公用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限制竞争的行为?

    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实施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

    2022-11-02 15,340
  • 保密费属于竞业限制吗?

    1、保密费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是一回事; 2、保密费是因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种福利性费用; 3、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而对劳动

    2022-11-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01:00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2,366 2022.04.17
  • 竞业限制相关法律法规 01:25
    竞业限制相关法律法规

    与竞业限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下面几点: 第一,用人单位可以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与此同时,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先

    3,856 2022.04.15
  •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01:21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成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书面约定。因为竞业限制关系到员工的择业权和生存权,而并非属于企业内部制度可以约定的事项,故企业应当与涉密员工单独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2、特定的主体。

    1,702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