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租赁使用权房租赁户主的变更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
租赁房屋仅限房屋租赁使用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
2021.02.20 990 -
租赁房承租人变更规定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
2020.02.07 402 -
土地使用权租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租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020.01.01 955
-
关于租赁土地使用权纠纷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
2022-04-18 15,340 -
房屋租赁户名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可以由同住的直系亲属来承租。没有同住的,也可以由本市居民直系亲属来承租。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确认承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
2022-03-17 15,340 -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
2022-04-15 15,340 -
的土地使用权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
2022-04-22 15,340
-
01:15
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处理: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或者是在第三方的干预下进行调解。具体
844 2022.04.17 -
01:15
房租租赁出现租房纠纷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方与承租方发生纠纷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纠纷事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纠纷事项的处理方法。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
917 2022.04.17 -
00:54
哪种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融资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小于一年或低价值租赁,单项租入资产价值低于人民币30000元,基于IFRS猜测的金额,等值5000美元的,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房屋租赁合同,包
3,01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