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的收入是否不属于工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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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劳动仲裁时,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福利保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 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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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的费用;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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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不属于工资范围的劳动收入: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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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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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劳动者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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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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