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以投资入股成片土地使用权和有价证券的区别

以投资入股成片土地使用权和有价证券的区别

2022-10-12 16:3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2回复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一、对附加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质疑根据法理,财产权一经合法取得,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权利人尽可自由处分,不受阻碍,因为处分权本身就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具体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自己开发利用该土地,也可以转让该土地给他人使用,何须人为以投资或开发进度为条件设置障碍对于成片开发的土地,因出让的目的在于使成片土地获得初步开发、使生地变成熟地、为引进项目和作进一步开发提供条件,故要求成片土地在适度开发以形成工业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条件后方可转让,似可理解。但对于宗地而言,用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出让合同已经载明其开发用途和开发期限等,无论如何转让,出让合同的约束仍对用地人有效,为什么一定要投资25%以上才能转让呢限制土地炒卖可能是设置转让条件的主要动因,但现在看来显然是下错了药。因为炒地之风盛行不是源于土地开发的程度问题,而是源于一级市场的管理问题,是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存在过大的升值空间的问题。实践证明,在已经将拍卖作为主要出让方式的地区,由于土地使用权在一级市场的价格与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基本相当,土地炒卖因无暴利可图而得到有效抑制,所以打击土地炒卖的当务之急是限制协议出让,推广拍卖出让,而不是设置转让条件、硬性要求完成投资25%以上后方能转让。极端的事例并不鲜见,即发展商在缴付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因资金原因无力继续开发,又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完成投资总额的25%而无法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开发,虽双方有意,却法律无情,土地资源因此得不到有效利用,市场流通因此受到阻碍。当然,房屋预售时虽也涉及预售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因出售的标的是房屋,法律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要求预售房必须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有合理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关于预售的商品房、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规定并无不妥。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转让”是广义的“转让”,其范围应包括买卖、赠予和其它合法方式如作价入股、继承等,其中赠予是没有对价的,继承可以是法定的,作价入股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实现前期投资包括前期25%的投资,如果硬性要投资25%之后才能赠予、继承或作价入股,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因此,笼统地规定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后才能转让是不准确和不合理的。二、缴清土地出让金缴清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得以转让的前提条件,此规定见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按理,依出让合同缴交出让金是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没有缴清出让金,就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认为受让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能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在实务中,地方政府为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或其他原因,常常同意发展商分期缴付出让金,在出让金缴清前,先向发展商核发土地使用证,在此情况下用地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恐难以其未缴清出让金为由否认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因为:1、缴付出让金是出让合同设定的义务,依合同之相对性,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与义务只对合同的当事人有约束力,不能用来对抗第三人。政府不能以用地人未缴清出让金为由来对抗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2、土地使用权证一经核发,其登记资料亦依法公示,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有充分理由对公示予以信赖,而无任何义务查知转让人是否已经缴清出让金,查知其拥有土地使用权即可。因此,用地人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其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效力应当支持,政府可依出让合同向转让人追缴出让金。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用地人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因未办理出让手续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其转让时应报有审批权的政府审批,以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或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事宜。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 1、投资期限不同。债券投资为短期投资,短于一年或短于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股权投资为长期投资,期限一般要长于一年或长于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 2、投资目的不同。债券投资的目的在于在短期内获取比市场利率更高的收益。股权投资的目的则在于经营和理财方面的需要。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是投资期限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目的不同。债券投资是一种短期投资,股权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不同的投资方式时间期限不同。短期投资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暂时性盈余资金,购买可以随时转换为货币资金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的目的是满足经营和财务管理的需要。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和集体享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只有年限规定的。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0.01.24 329
  • 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所有权不同、使用人不同、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权类型不同、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农村土地使用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发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2020.10.25 469
  • 土地使用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区别
    土地使用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区别

    土地使用人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人,这两者是相同的,没有太大区别。

    2020.06.10 749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使用权

    2022-03-06 15,340
  •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2022-03-16 15,34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出资入股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022-10-07 15,340
  • 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2022-04-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区别 01:20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区别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没有

    5,681 2022.05.11
  • 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 01:34
    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

    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在于:产权包含了所有权和权利人享有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因此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部分,而所有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就房屋产权而言,房屋产权包括了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房屋所有权其实也

    5,792 2022.04.15
  •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01:01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土地证和房产证,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4,326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