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广告是消费者发现现实可能不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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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消费者第一反应是商家消费欺诈,其实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确定的,不能单凭消费者的感觉。 首先需要明确知道的一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遇到消费欺诈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最低赔偿金额不低于500元。 那么如何认定消费欺诈就成为关键了,严格来讲,虚假宣传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同时在这些条款中还涉及到两个相关的概念:“虚假广告”、“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虚假宣传包括虚假广告; 2、虚假宣传与引人误解的宣传;“引人误解”与“虚假”之间虽然方式不同,但两者的本质特征可总结为:均系宣传呈现的内容不实,意图导致信息接受者产生错误认识,两者各为不实宣传的一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其中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该办法还尝试以列举的方式界定欺诈,包括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等等,共计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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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现做现发是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发现违法广告的要及时上报,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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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应兑现?
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将发布销售宣传广告时应当真实且准确,而且购房者也可以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里,要求开发商兑现。
2020.04.29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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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的,消费者是否属于消费欺诈
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消费者第一反应是商家消费欺诈,其实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确定的,不能单凭消费者的感觉。首先需要明确知道的一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
2022-04-27 15,340 -
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的,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
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消费者第一反应是商家消费欺诈,其实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确定的,不能单凭消费者的感觉。首先需要明确知道的一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
2022-04-09 15,340 -
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
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消费者第一反应是商家消费欺诈,其实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确定的,不能单凭消费者的感觉。首先需要明确知道的一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
2022-04-19 15,340 -
如果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 最终与现实不相符的, 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
消费者因轻信广告购物,最终与现实不相符。消费者第一反应是商家消费欺诈,其实商家是否属于消费欺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确定的,不能单凭消费者的感觉。首先需要明确知道的一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
2022-04-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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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开发商的广告与实际不符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开发商的广告的内容如果具体并且确定,那么就视为要约。如果可以证明开发商广告宣传的内容,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决定,存在事实上的重大影响,那么可以认定广告成立要约。如果开发商不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进行交付就构
2,553 2022.04.17 -
01:16
共债共签能实现吗共债共签,当然能够实现,而且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我国法院首先考虑的就是共债共签原则。共债共签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也没有取得一方事后承认,这时候这项债务就不能属于夫
483 2022.04.17 -
01:17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什么不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
2,366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