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公证机构的公证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2013)》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经公证赋予强制行为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具有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司发通〔2000〕107号)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强制执行公证指在债务关系中,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的债务人经由当事人的申请,由公证机关对债权文书的公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等。
-
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
债券的强制执行公证是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1.08.10 433 -
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批机构是什么
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批机构是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 1、证明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4、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
2021.12.12 702
-
强制执行公证的前提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和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
2022-09-03 15,340 -
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
2023-03-29 15,340 -
强制执行公证机关有什么依据
1.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强制执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如果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
2022-11-04 15,340 -
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公证以付款为内容的债权文件。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经诉讼实现债权。与普通债权文件相比,强制执行公证
2021-12-21 15,340
-
00:49
不强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单位是
不强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单位是,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2,232 2022.04.25 -
00:49
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名下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962 2022.06.22 -
00:29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强制执行应当怎样来处理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的,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对于被执行的财产应当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然后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公司进行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应当用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务清偿的顺序规定如下:(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
1,54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