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法律规定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申请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提出与劳动单位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吗总的来说,在受到工伤后,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在此间,无论劳动者去或留,都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一、工伤职工要求留用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甚至疑似职业病而在诊断留医观察的,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认定为非法解雇,要作出经济赔偿。所以,如果工伤员工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实在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而具体的津贴标准则视职工的伤残程度而定。二、工伤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需给付补助金经伤残认定后的工伤职工如果要求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36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上提到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工伤劳动者在经过工伤认定后,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才有权提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有何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如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
2022.04.17 231 -
工伤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工伤期限的员工解约;如果工伤期限已经经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才能以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与员工解约。
2021.08.08 60
-
解除劳动合同后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2022-06-23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与工伤待遇产生纠纷,均属于劳动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与事项,所以无论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针对劳动纠纷的事项都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2022-08-13 15,340 -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如果是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受伤的当然是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2022-10-17 15,340 -
请问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吗?
员工因为工伤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到安监局是没有用的。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2022-03-28 15,340
-
01:17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认定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3,928 2022.04.15 -
00:55
劳动合同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时间的规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
1,967 2022.05.11 -
01:03
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之后,合同的相关问题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合同解除的程序以及行使解除权的法律后果等。法律规
1,91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