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正当防卫?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正当防卫是由条件的,那就是如果对方在此过程中,已经被制服或已经丧失了施暴的能力,你再去伤害他就是防卫过当!比如说施暴人身体非常孱弱,在强奸还未成功之时体力不支自己晕过去了,你再伤害他就是防卫过当;比如施暴人正在强奸,被女的老公(很强壮)制服,用绳子捆起来后再伤害他也是防卫过当。 这里一定强调的是“正在进行时”!同一种情况下也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比如某人回家后看到自己的老婆正被人强奸,二话没说一板砖就把施暴人打死,是正当防卫;而他回家看到这种情况后通过搏斗先把施暴人制服了,再把他一板砖拍死,就是防卫过当。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正当防卫行为,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他人或者本人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遣受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者予以必要反击的行为。对正当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防卫者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满足下列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1、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正当防卫要如何判定
正当防卫的判定如下: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2020.11.24 103 -
正当防卫是如何判定的
正当防卫行为,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他人或者本人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遣受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者予以必要反击的行为。对正当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防卫者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
2020.03.26 219 -
如何判定正当防卫杀人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2022.04.12 463
-
正当防卫中如何判定防卫过当
怎么认定: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做了详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2022-08-26 15,340 -
如何判定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做了详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22-05-19 15,340 -
正当防卫如何判定
正当防卫是要有对方正在实施伤害行为,你对此为保护自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且不能超过法律允许的必要限度才是正当防卫,这要根据证据、事实予以证明,如果法院认定是正当防卫的,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认定是防
2022-03-19 15,340 -
正当防卫如何判定?
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四个法定条件,就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2、防卫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实施之中,不能早也不能晚;3、防卫的手段和强度不
2022-03-30 15,340
-
01:30
正当防卫标准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
8,974 2022.04.15 -
01:01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2,780 2022.04.17 -
00:54
正当防卫致死要判刑吗
正当防卫致死是否要判刑,要看是否超过了正当防卫的界限,造成发防卫过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
1,64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