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务合同的工资可以要回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协议,那么你们之间是建立合同关系,类似于雇佣合同,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2、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4、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依法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5、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6、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7、综上,你应当拒绝签订劳务协议,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没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资可以要回。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劳动事实,就受法律保护,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举报,保护其权益,用人单位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按同工同酬分配。
如果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则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
-
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回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20.11.13 154 -
劳务派遣工不签合同可以吗
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
2020.07.05 686
-
不签劳务协议的工资可以要回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协议,那么你们之间是建立合同关系,类似于雇佣合同,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2、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2-03-21 15,340 -
不签劳务合同工资能要回来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协议,那么你们之间是建立合同关系,类似于雇佣合同,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2、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2-04-18 15,340 -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回工资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能要回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
2022-03-29 15,340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回工资吗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
2022-04-25 15,340
-
00:55
工资要不到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要不到的,劳动者可以准备好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没签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
3,304 2022.04.17 -
01:38
没签劳务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务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
1,240 2022.04.17 -
01:20
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合同相对于劳动合同,较为自由,不仅体现在用工上,在辞职上
12,66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