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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诉讼的地域统辖是怎么确定的,海事诉讼的地域统辖是怎么规定的

2022-11-0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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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回复

海事诉讼的地域统辖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确定,但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统辖,按照以下规则: 1.海事侵权诉讼,除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8—30条的规则以外,还能够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统辖; 2.海上运输合同诉讼,除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则以外,还能够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统辖; 3.因海船租用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统辖; 4.因海上保赔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端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统辖: 5.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定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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