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婚姻损害赔偿标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指的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遭受的损失。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无效婚姻损害赔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欠缺婚姻成立的合法要件,所以法律规定,无效婚
2021.02.16 146 -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时间有哪三种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时间有如下三种: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
2022.04.14 166
-
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 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
2022-02-15 15,340 -
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 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
2022-04-01 15,340 -
婚姻损害赔偿的规定
关于婚姻损害赔偿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关于婚姻损害赔偿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2022-10-26 15,340 -
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时间
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时间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时间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
2022-10-26 15,340
-
01:05
什么是约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指的是依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制定的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该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具体的
519 2022.04.17 -
01:10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加害方进行损害赔偿,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 1、夫妻中的一方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和别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597 2022.10.08 -
01:13
离婚损害赔偿能否约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可以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是可以被法律认可的。如果出现了法律不支持的离婚损害赔偿约定,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如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何种过错,过
1,08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