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六条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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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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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明确协商解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双方还可以通过预告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2020.04.27 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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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2022-02-04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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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5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2-01-25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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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同意续签或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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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两个合同的主体的关系和定义不相同。 1、劳动合同,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该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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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
683 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