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房屋追缴后还需要履行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2、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以继续履行,违约情形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选择解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另一方拒绝行使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该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还能卖,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卖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
房屋买卖违约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吗
房屋买卖违约,如果在违约之前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支付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
2021.01.29 287 -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后还能主张继续履行吗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的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
2022.04.19 128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以继续履行吗?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以判决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2021.01.21 128
-
买卖房屋未履行期间卖方违约可以追缴吗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
2022-04-21 15,340 -
房屋卖出合同违约后还需要履行吗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2-12-31 15,340 -
房屋买卖违约后,卖方能否追缴所购房屋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
2022-03-30 15,340 -
买卖合同违约后房屋卖方会追缴吗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
2022-04-11 15,340
-
01:21
签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算违约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是算违约的,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依约履行。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卖家因为认为自己卖的价格低了从而反悔。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以选择不再购买房屋,要求卖家返
1,508 2022.04.17 -
01:08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五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其中,继续履行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时,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另外,补救措施有多种
2,285 2022.04.17 -
00:55
买卖房屋违约怎么处理买卖房屋,构成违约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如下: 1、买卖房屋过程中,守约方可以和违约方进行协商沟通,就违约责任的承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守约方也
507 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