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诉讼离婚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住所地的人向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一方为军人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呢?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就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020.12.12 87 -
离婚诉讼案件,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案件,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021.02.18 117
-
想要诉讼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可视具体情况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等提起诉讼。离婚诉讼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2-03-03 15,340 -
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
起诉离婚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022-06-10 15,340 -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
2022-05-11 15,340 -
诉讼离婚应当在哪些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一般情况下,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特殊情况(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01-24 15,340
-
00:52
对方常年在国外,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
532 2022.04.17 -
00:49
当事人该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一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2、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3、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庭审
312 2023.01.04 -
01:11
去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当事人先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并将事先写好的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同时提交法院,等待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2、法院接收到起诉状后
1,99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