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的活动范围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的活动范围

2023-04-04 09:4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4回复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堆埋、取土、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倾倒垃圾杂物;(二)在取水口、沉淀池、贮水池等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管道或者有毒有害场所;(三)擅自挖掘、占压、拆移、启闭供水设施或者拆改保护标志;(四)损坏供水设施;(五)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供水设施上;(六)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供水设施连接;(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活动。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的活动: 1、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2、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人单位可以有下级分支机构,但是产业活动单位没有下级分支机构。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视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律师普法更多>>
  •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和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和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

    2020.11.20 646
  •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什么活动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什么活动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的活动: 1、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2、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等。

    2020.11.07 115
  •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的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

    2020.06.24 213
专业问答更多>>
  •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什么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堆埋、取土、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倾倒垃圾杂物;(二)在取水口、沉淀池、贮水池等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管道或者有毒有害场所;(

    2022-04-05 15,340
  •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什么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堆埋、取土、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倾倒垃圾杂物;(二)在取水口、沉淀池、贮水池等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管道或者有毒有害场所;(

    2022-03-16 15,340
  • 民法典中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哪些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堆埋、取土、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倾倒垃圾杂物;(二)在取水口、沉淀池、贮水池等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管道或者有毒有害场所;(

    2022-04-05 15,340
  • 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的活动有哪些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堆埋、取土、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倾倒垃圾杂物;(二)在取水口、沉淀池、贮水池等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管道或者有毒有害场所;(

    2022-04-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00:59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1,976 2022.04.17
  • 夫妻个人财的范围 00:51
    夫妻个人财的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区别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个人所有,在离婚时是

    467 2022.04.17
  •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01:12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个人财产,也就是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其范围包括:1、一方个人专有的生活用品。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3、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赔偿费用。5、其他应当属于个人的财

    1,706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