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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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一,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的零星废弃物。二,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三,湿垃圾:指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四,干垃圾:指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废纽扣电池、废充电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可回收物。废干净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其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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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 2、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4、
2020.10.18 706 -
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处罚
根据各地政府处罚规定各有不同。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020.02.2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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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区垃圾分类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
2022-04-10 15,340 -
居民区垃圾分类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
2022-03-22 15,340 -
居民区垃圾分类处罚的依据有哪些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
2022-04-04 15,340 -
居民区垃圾分类处罚的根据是什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
2022-04-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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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3,156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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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依据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依据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具体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处置生活或者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2、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3、将危险
6,550 2022.04.17 -
01:04
个人偷倒工业垃圾怎样处罚
偷倒工业垃圾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偷倒工业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可以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和检察机
5,39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