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各有什么特点?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各有什么特点?

2023-03-31 20:5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31回复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和客体是: 1、主体是一般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社会治安秩序和进一步可能侵害的某一种社会关系; 3、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尽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间接客体已经不是其行为直接所致,但是,传授者在向被传授者传授某一特定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掌握并利用这些方法去侵犯一定的社会关系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他对因传授内容而确定的社会关系的侵犯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有侵犯行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传授或是否运用此方法去进行犯罪,不影响传授者对社会关系的侵犯。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这里的犯罪方法,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等,如果所传授的只是一般的违法方法,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传授犯罪方法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口头传授的。 也有书面传授的;既有公开传授的,也有秘密传授的;既有当面直接传授的,也有间接转达传授的;既有用语言、动作传授的,也有通过实际实施犯罪而传授的,等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传授,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本罪的行为对象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举动犯,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至于是否全部完成行为人所计划的传授行为,可以作为影响案件社会危害性和量刑的一个因素。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实践中多为具有犯罪经验和技能的人,如盗窃、抢劫、流氓等犯罪分子,尤其是惯犯、累犯。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为了使他人接受自己所传授的犯罪方法去实施犯罪而故意向其进行传授。至于实践中那些因说话不检点,随意散布一些道听途说的犯罪方法,或者在工作中如教授武术、修配钥匙、化学知识、讲课、写作以及司法人员在职务范围内剖析犯罪方法,等等,即使有失误,甚至被人利用来犯罪,因其没有传授犯罪方法的故意,不应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实施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网罗犯罪成员,有的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等等。不论行为人出自何种动机,只要其具有传授犯罪方法的故意,即可构成本罪。

律师普法更多>>
  • 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
    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

    收集证据的方法是: 1.询问。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

    2020.02.11 92
  • 债权实现的具体方法
    债权实现的具体方法

    债权实现的方式具体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如果债权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

    2020.03.07 97
  • 拘役执行的具体方法
    拘役执行的具体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020.07.25 91
专业问答更多>>
  • 会计核算的方法体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核算方法: 1.设置账户 2.复式记账 3.填制和审核凭证4.登记账簿5.成本计算6.财产清查7.编制财务报告关系:1.经济业务发生后,先要取得合法凭证;2.根据设置的账户,按复式记账方法登记账簿

    2022-10-29 15,340
  •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方法是怎么的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负责征收。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

    2022-04-04 15,340
  • 离婚法院会查双方存款吗?具体的原因和方法是怎样的?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

    2022-08-08 15,340
  • 具体的递增方法

    可以协商确定,例如每年递增5%,具体看双方协议

    2022-10-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驱逐出境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01:05
    驱逐出境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根据《刑法》关于驱逐出境的规定,针对在我国境内,犯罪的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强行要求犯罪分子离开中国境内的一种刑罚。 驱逐出境具体的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独立适用主要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或者无

    862 2022.04.17
  • 单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判么 01:29
    单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判么

    单方提出离婚,法院也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在提出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就要收集初步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因为,虽然法院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不成的时候,法院还是会综合原告以及被告提出的证据

    1,043 2022.04.17
  • 离婚法院会调查哪些方面 01:05
    离婚法院会调查哪些方面

    离婚纠纷法庭调查,一般会调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开始当事人陈述。审判长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有证据的,出示书证、物证等。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离婚案件需要的证据如下:1、

    1,229 2022.04.17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