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未成年人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未成年人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2023-03-19 09: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9回复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 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三是因给付不能而特定。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选择之债是选择标的。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

律师普法更多>>
  •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吗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吗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 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三是因

    2021.03.07 65
  • 选民不参加是否可以直接去连选
    选民不参加是否可以直接去连选

    选民不参加是可以的。选举权指的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弃权也是选民的权利。

    2020.06.05 74
  • 选择标的要是选择了债就是选择了债吗
    选择标的要是选择了债就是选择了债吗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当标的有多项但是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

    2021.01.16 72
专业问答更多>>
  • 人民陪审员能连选连任吗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之所以规定“一般不得连任”,主要目的是为了使更多的公民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司法事务中来,防止公民长期担任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产生紧密联系

    2022-11-29 15,340
  • 本科陪审员能连选连任吗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一般不得连任。规定一般不得连任的主要目的是使更多的市民成为人民审判员参加司法事务,防止市民长期担任人民审判员与法官密切相关,发生驻院审判业馀法官的问题

    2021-10-27 15,340
  • 买了学区房不选择就好吗?择校就好,是不是小升初就好选择择校就业

    额,看到这个问题,正好有一点工作之余的想法想吐槽一下:我是一名教育媒体的记者,工作地点主要在。买了学区房,为了让孩子进入附近的好学校就读,是否是个好选择?在重点学校旁边买学区房,进而可以通过电脑划片,

    2022-02-27 15,340
  • 什么是日子选择题

    可以有多种方法,一般都会找算命先生算算你们的生辰八字,然后推算出结婚的吉日。一辈子一次的结婚吉日新人还是妥善对待吧。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补选支委的程序是什么 01:12
    补选支委的程序是什么

    补选支委的程序是: 1、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 2、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3、

    25,915 2022.05.11
  • 什么是债务连带责任 01:05
    什么是债务连带责任

    债务连带责任是相对按份责任而言的,就是说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承担责任,在相关债务人对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无所谓对债

    1,677 2022.04.15
  • 拆迁评估机构是如何选定的 00:58
    拆迁评估机构是如何选定的

    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来选定,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

    595 2023.01.04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