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谁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抚养权的归属要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能力、工作情况等综合而定。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一般直接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为原则。
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此时应该看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所以婚内出轨一般不会影响其争夺抚养权。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
男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时,不会以父母双方是否出轨或者存在过错作为判决依据。父目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父母双方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判决,
2022.04.12 911 -
男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
男方出轨孩子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都是权衡问题。从法律层面讲,男方出轨和孩子判决给谁抚养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但在特殊情况下也
2022.04.14 414
-
婚姻出轨孩子男方的抚养权归谁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
2022-03-26 15,340 -
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男方,男方不同意,孩子抚养权归谁?
依您说的情况,您与男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协议,您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子女的抚养权等。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
2022-05-05 15,340 -
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男方,男方不同意,孩子抚养权归谁
首先对你的不幸感到惋惜,为了孩子,你要坚强。 其次,如果你觉得这样的婚姻不值得你珍惜和付出,你可以选择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分割。 再次,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
2022-02-06 15,340 -
男方出轨和女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可以起诉离婚的,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孩子
2022-03-29 15,340
-
00:52
男方出轨离婚 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从法律层面讲,男方出轨和孩子判决给谁抚养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法律方面,分析孩子判给谁,一般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孩子的年龄,两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二是双方的收入,两岁以上的孩子一般随经济收入较高的一方生活,三是看双方的
830 2022.05.11 -
01:04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合理吗
男方存在出轨行为,不一定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话,也是合理的情况。换句话说,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其中一方存在出轨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影响抚养权的争取。法院还是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
1,002 2022.04.17 -
01:00
男方出轨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归谁
男方不会因为自己的过错而丧失掉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由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实践中,一般一人抚养一个。同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男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65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