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后领不到工资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我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你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2、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对于辞职,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第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因为有的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书。 3、自离也会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声誉。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自动离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去举报或者申请仲裁,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
2022.06.22 709 -
自动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自动离职不发工资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一)如果公司没有交社保
2020.02.12 300 -
自动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20.02.17 294
-
离职后领不到工资怎么办
职之后用人单位不给发放工资的维权主要的方式是: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3、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2022-06-10 15,340 -
离职后还能领到自动离职工资吗
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无法结清工资,属于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有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没办法结算工资。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
2022-07-09 15,340 -
离职十天后领不到工资怎么办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
2022-07-09 15,340 -
离职领不到工资怎么办
可以投诉的,你的案情描述过于简单,建议详细咨询。
2022-11-02 15,340
-
01:20
辞工不批自离不发工资怎么办
辞工不批自离,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工资,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大部分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维权的过程中,劳动者不要忽视证据的
2,526 2022.04.17 -
00:54
离职不给结清工资怎么办
离职不给结清工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维权途径: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2、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的第二条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就是如果老板未
5,020 2022.05.11 -
00:54
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首先,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应当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
4,43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