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量刑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盗窃数额巨大的,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情况下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000元-3000元以上,并且各地因为经济情况不同,在当地执行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对于盗窃罪来说,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基本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加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2020.09.01 732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怎么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0.01.11 173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怎么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规定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就可以定罪处罚,盗窃罪盗窃不同数额处罚力度有所不同。
2020.04.08 257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公
2022-01-26 15,340 -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数额较大的, 数额较大的, 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
2023-02-13 15,340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
2022-03-25 15,340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数额较大的,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来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2022-05-06 15,340
-
00:55
盗窃数额较大判刑多久
盗窃罪是指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是多次盗窃财物等行为。如果盗窃的数额较大的那么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同时会被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如果犯罪的情节恶劣或者是造成严重的后果,例如盗窃孤寡老人,丧失
1,527 2022.04.15 -
01:22
盗窃罪数额巨大量刑标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如下: 1、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应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7,820 2022.10.06 -
01:16
盗窃罪数额巨大怎么认
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涉嫌盗窃罪判处的刑期长短,应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盗窃数额的大小来综合判断。盗窃罪的犯罪数额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70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