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扣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至少需支付一点五倍的加班工资;在无补休的休息日加班的,至少需支付双倍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至少需支付三倍的工资。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面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
劳动法病假扣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病假扣工资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限期支付;其他。
2020.03.06 169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倍工资有哪些
关于三倍工资的规定主要在《劳动法》中,即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至少需要按照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也就是三倍的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工资。除了这个规定,并无其他三倍工资的规定。
2020.06.01 296
-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克扣工资的规定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公司
2022-05-05 15,340 -
劳动合同法对扣工资有哪些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有劳动者个人代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2022-05-16 15,340 -
劳动合同法中病假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
2022-04-15 15,340 -
新版劳动法中对扣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
2022-06-23 15,340
-
01:09
劳动法扣工资规定
劳动法扣工资规定,具体如下: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2、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
9,971 2022.05.11 -
01:24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在法定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需按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所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但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计算一般有两种,
1,538 2021.04.25 -
01:14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2,43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