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定罪种类的内容是怎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定罪权专属性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条款是对人民法院定罪专属权的规定,是从立法上确立了定罪权的专属,即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二、无罪推定原则 是指“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三、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它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即,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 3、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是,【查封、冻结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刑诉法15条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预交罚金等,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及至免除刑事处罚。并且在讯问时应当告知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
2020.08.08 792 -
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的种类是怎样的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自诉所包含的案件种类一般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0.05.21 196 -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内容怎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中第172条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2020.05.24 490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所有能够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八种:第一种,物证。指所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2021-11-18 15,340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七)勘验、检查、辨
2022-04-21 15,340 -
刑事诉讼中法定的证据种类?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
2023-02-23 15,340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怎样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
2021-03-11 15,340
-
01:13
诉讼的分类是怎样的诉讼的分类如下: 1、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指涉及刑事犯罪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公民
8,842 2023.01.20 -
00:59
地邻种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地邻种树,法律的规定如下:距离没有规定,但是如果确定邻居栽树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不动
7,528 2022.04.17 -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10,351 2022.04.17